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:2026-07-21 17:46
一、平台指引
企业应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(以下简称积分平台)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/受让、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、负积分抵偿报告提交以及积分池相关工作。
已开通积分平台交易功能的企业,可直接通过积分平台开展相关工作。尚未开通交易功能的企业,需在积分平台通过“授权申请”模块提交材料获取功能权限后开展相关工作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 即日起至2026年09月30日为2025年度积分集中交易期,企业应在截止日前提交交易备案协议(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2.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,负积分企业应通过积分平台提交2025年度负积分抵偿报告(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。
3. 即日起开放积分池(具体实施方案详见积分平台),需储存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的企业,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通过积分平台提交积分池储存协议。
三、审核流程
装备中心对积分转/受让、交易、抵偿报告及积分池储存协议等备案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装备工业一司。企业可通过积分交易平台实时查询交易状态及审核结果等信息。
热门
本周
本月